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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介

发布时间:2021-01-05 14:57

       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GB/T22000-2006/ISO22000:2005标准是一种建立在前提方案(PRP)和HACCP计划基础之上控制危害的预防性体系,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权威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。

       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(HACCP)—要求》的发展

       HACCP体系最早出现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,美国的Pillsbury公司在为美国太空计划提供食品期间,率先应用HACCP概念。1985年,美国国家科学院提出HACCP体系应被所有的执法机构采用,对食品加工者来说应是强制性的,并于1995年12月公布了HACCP法规,首先在美国执行的有两项:1997年12月18日实施的水产品管理条例和1998年1月实施的肉类和家禽管理条例。实施的范围包括美国产品及外国进口的产品。由此逐步形成了HACCP计划的7个原理。  

       在国内,HACCP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渐成为两套独立的认证体系。国家认监委于2002年3月20日公布《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》,规范相关HACCP管理体系的建立、实施、验证,规定自2002年5月1日实施,并作为食品质量安全“QS”标志审查的必备条件。2009年发布实施了HACCP认证的国家标准GB/T27341,并逐渐形成完整的HACCP认证制度。

       同时,2002年7月,国家认监委、国家科技部、国家质检总局、卫生部、农业部启动了“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”,并作为国家十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,目前已经作为国家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22000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—对整个食品链中组织的要求》,并于2006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标准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—对整个食品链中组织的要求》GB/T22000-2006。2010年3月,国家认监委发布并实施了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》,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做出详细规定。

       特别指出:其他间接介入食品链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、清洁剂、包装材料以及其他与食品接触材料的供应商也适用于本标准。

      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依据:GB/T22000-2018/ISO22000: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+相应的专项技术要求。

       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:3年。获证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应接受认证机构的跟踪监督审核,监督审核最长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,季节性产品应在生产季节进行监督。必要时,监督审核应对产品的安全性进行验证。为确保认证连续有效,获证组织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申请再认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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